我想,我一點都不會不好意思承認,我是「以結婚為前提」在找男朋友。
文章裡的這段話好像敲敲敲...敲醒了我的一些迷思
坦白說,光是「以結婚為前提」這個預設立場,我馬上就知道哪個男的不是我可以巴望的對象,哪個男的不必再勞神費心癡癡等他,哪個男的妳大概等他到八十歲也不要期待他會是個好老公。K。K
用這個標準檢視自己過去談的戀愛,我突然變得很清醒了。
-----------------------------------《愛,一個人也很好》
的確,用這樣的前提做回溯確實很容易看出哪個男人是我不該浪費生命在他身上的,也可以很輕易看出自己究竟錯過了哪些。
仔細想想,面對就在眼前的感情又是否能夠這麼冷靜的分析跟釐清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因為要看出一個人的狐狸尾巴以前要花1~2年的時間,現在大概2個禮拜吧。不過老實說,其實3天就能夠發現的事情為什麼要多花那麼多時間呢?只是因為捨不得那種戀愛的感覺吧,不過那終究只是在妳自己腦子裡的幻覺罷了,幻想有一天他會改變(而且他還說了我想以結婚為前題跟妳交往),幻想你們有一天會走入禮堂。但是,幻覺始終只是幻覺,3天之後腦子裡的邏輯就會開始運轉,現實在殘酷遲早也是是要面對的,所以1個禮拜擬就會開始看見相處當中存在的“疑點“,因為我太善良實在不想一下就判斷那是“錯誤“所以我還在騙自己,到了第2個禮拜我就會直接去求證那個“錯誤“了~接著幻滅是成長的開始。
朋友們~我們都過了那個應該待在“粉紅色泡泡“裡,把壞男人當作畢生要改變的目標的歲數了。想一想我們都可以從每個月那一點點的收入裡擠出存款一起去旅行,一起擠在小小的旅館房間裡面入睡,在香港午夜步行到腸粉攤子頂著寒風坐在街角吃東西、拍照,這樣就可以很開心很開心的我們,像這樣知足快樂的我們還怕找不到一個好男人共度嗎。
找到一個男人,願意和妳一起,平凡而踏實地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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